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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章
社会工作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办法
2015-04-17 09:26  

社会工作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术交流,给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益,社会工作实验教学中心将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开放。为加强管理,保证开放实验规范有序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和内容

(一)实验室开放形式

定时开放:根据学校的教学或其它活动的安排确定固定时间向学生开放;

预约开放:学生提前申请拟做实验项目或其它科研活动所需仪器设备及实验耗材,由实验中心根据学生人数、实验内容和预约实验时间安排实验室、实验设备和指导教师;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

学生必修的网络教学内容;

学生自选实验题目、自行设计实验内容;

学生毕业设计的有关内容;

参加科研项目、进行科技创新等。

二、实验室开放管理

1、社会工作实验教学中心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课外时间,为学生提供实验场所,向学生开放,使学生完成课内未完成的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作业、实验报告或毕业论文(设计),科技、科研活动等。

2、鉴于目前条件,社会工作实验教学中心暂时原则上只对人文社科类学院的学生和国际商学院实行开放。

3、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仔细阅读和熟悉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指导书,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进入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实验室科学严谨的环境和氛围。对不遵守规定的学生,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可停止其实验工作。

4、学生在实验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爱护实验仪器和设备,遇到问题及时报告。公共财物不允许占为己有私自带出实验室,损坏仪器设备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注意安全,保持环境卫生。实验结束后按要求收拾整理仪器设备,切断电源,水源,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5、实验室开放时,需安排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维持教学秩序,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水电、设备、网络的正常运行及器材供应,认真填写学生开放实验的记录工作。

三、实验室申请流程

1、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社会工作实验教学中心课程预约系统预约或者手工填写文科试验中实验室申请表,并盖上申请学院的公章。

2、实验前3天必须提交项目计划书和实验教学项目运行统计表(可从社会工作实验教学中心网站下载模板)。如不按时递交,则中心可取消其申请。

3、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以后,须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成果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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